甘肅省水利廳甘肅省統計局
2013年5月24日
根據國務院決定,2010年至2012年開展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普查的標準時點為
經過各地和有關部門及全體普查人員近三年的共同努力,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基本完成。經省政府批準,現將水利普查主要成果公布如下:
一、河湖基本情況
河流。全省共有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1590條,省內總長度為5.78萬公里;流域面積10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841條,省內總長度為4.19萬公里;流域面積100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132條,省內總長度為1.74萬公里;流域面積1000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21條,省內總長度為0.66萬公里。
湖泊。全省常年水面面積1平方公里及以上湖泊7個,省內水面總面積100.02平方公里。其中:淡水湖3個,咸水湖3個,鹽湖1個。另有特殊湖泊2個(即敦煌市月牙泉和民勤縣青土湖)。10平方公里及以上湖泊3個,省內水面總面積97.10平方公里;100平方公里及以上湖泊1個,省內水面總面積64.60平方公里。
二、水利工程基本情況
水庫。全省共有水庫387座,總庫容108.52億立方米(詳見表1)。其中:已建水庫372座,總庫容105.36億立方米;在建水庫15座,總庫容3.16億立方米。
表1 不同規模水庫數量和總庫容匯總表
水庫規模 |
合 計 |
大 型 |
中 型 |
小 型 |
||||
小計 |
大(1) |
大(2) |
小計 |
小(1) |
小(2) |
|||
數量(座) |
387 |
9 |
1 |
8 |
44 |
334 |
176 |
158 |
總庫容 (億立方米) |
108.52 |
86.91 |
57.00 |
29.91 |
15.27 |
6.34 |
5.70 |
0.64 |
水電站。全省共有水電站671座(含規模以下),裝機容量879.95萬千瓦(詳見表2)。其中:在規模以上水電站中,已建水電站437座,裝機容量677.71萬千瓦;在建水電站135座,裝機容量199.64萬千瓦。
表2 不同規模水電站數量和裝機容量匯總表
水電站規模 |
數量(座) |
裝機容量(萬千瓦) |
|
合計 |
671 |
879.95 |
|
規模以上 (裝機容量≥500千瓦) |
小計 |
572 |
877.35 |
大(1)型 |
1 |
135.00 |
|
大(2) 型 |
4 |
139.57 |
|
中型 |
35 |
329.48 |
|
小(1) 型 |
79 |
150.64 |
|
小(2) 型 |
453 |
122.66 |
|
規模以下(裝機容量<500千瓦) |
99 |
2.60 |
水閘。全省共有過閘流量
表3 不同規模水閘數量匯總表
水閘規模 |
數量(座) |
比例(%) |
|
合計 |
15112 |
100 |
|
規模以上 (過閘流量≥5立方米/秒) |
小計 |
1312 |
8.68 |
大型 |
4 |
0.03 |
|
中型 |
70 |
0.46 |
|
小型 |
1238 |
8.19 |
|
規模以下( |
13800 |
91.32 |
堤防。全省堤防總長度為
表4 不同級別堤防長度匯總表
堤防級別 |
合 計 |
1級 |
2級 |
3級 |
4級 |
5級 |
5級以下 |
長度(公里) |
4273 |
86 |
207 |
44 |
685 |
2170 |
1081 |
比例(%) |
100 |
2 |
5 |
1 |
16 |
51 |
25 |
泵站。全省共有泵站4246座(詳見表5)。其中:在規模以上泵站中,已建泵站2096座,在建泵站16座。
表5 不同規模泵站數量匯總表
泵站規模 |
數量(座) |
|
合計 |
4246 |
|
規模以上 (裝機流量≥1立方米/秒或裝機功率≥50千瓦) |
小計 |
2112 |
大型 |
11 |
|
中型 |
173 |
|
小型 |
1928 |
|
規模以下(裝機流量<1立方米/秒且裝機功率<50千瓦) |
2134 |
農村供水。全省共有農村供水工程121.36萬處,其中:集中式供水工程1.04萬處,分散式供水工程120.32萬處。全省農村供水工程總受益人口1900.33萬人,其中:集中式供水工程受益人口1140.20萬人,分散式供水工程受益人口760.13萬人。
塘壩窖池。全省共有塘壩2338處,總容積2704.47萬立方米;全省共有窖池154.53萬處,總容積4017.46萬立方米。
灌溉面積。全省共有灌溉面積2187.61萬畝。其中:耕地灌溉面積1892.09萬畝,園林草地等非耕地灌溉面積295.52萬畝。
灌區建設。全省共有設計灌溉面積30萬畝及以上灌區24處,灌溉面積1063.48萬畝;設計灌溉面積1萬畝(含)~30萬畝的灌區208處,灌溉面積771.34萬畝;50畝(含)~1萬畝的灌區10936處,灌溉面積327.33萬畝。
地下水取水井。全省共有地下水取水井50.13萬眼,地下水取水量共33.12億立方米(詳見表6)。
表6 不同規模地下水取水井數量和取水量匯總表
取水井類型 |
數量(眼) |
取水量(萬立方米) |
||
合計 |
501309 |
331181 |
||
機電井 |
小計 |
205892 |
329397 |
|
灌溉 |
小計 |
56076 |
278584 |
|
井管內徑≥200毫米 |
44293 |
276298 |
||
井管內徑<200毫米 |
11783 |
2286 |
||
供水 |
小計 |
149816 |
50813 |
|
日取水量≥20立方米 |
7552 |
48998 |
||
日取水量<20立方米 |
142264 |
1815 |
||
人力井 |
295417 |
1784 |
地下水水源地。全省共有地下水水源地40處(詳見表7)。
表7 不同規模地下水水源地數量匯總表
地下水水源地規模 |
數量(處) |
比例(%) |
合計 |
40 |
100 |
小型水源地(0.5萬立方米≤日取水量<1萬立方米) |
20 |
50 |
中型水源地(1萬立方米≤日取水量<5萬立方米) |
17 |
42.5 |
大型水源地(5萬立方米≤日取水量<15萬立方米) |
3 |
7.5 |
特大型水源地(15萬立方米≤日取水量) |
0 |
0 |
三、經濟社會用水情況
全省經濟社會年度用水量為128.5582億立方米,其中:居民生活用水4.6841億立方米,農業用水110.8795億立方米,工業用水9.1099億立方米,建筑業0.2694億立方米,第三產業2.3108億立方米,生態環境用水1.3045億立方米。
四、河湖開發治理情況
河湖取水口。全省共有河湖取水口3125個(詳見表8)。
河湖取水口規模 |
數量(個) |
比例(%) |
合計 |
3125 |
100 |
規模以上(農業取水流量≥0.20立方米/秒,其他用途年取水量≥15萬立方米) |
887 |
28.38 |
規模以下(農業取水流量<0.20立方米/秒,其他用途年取水量<15萬立方米) |
2238 |
71.62 |
地表水水源地。全省共有地表水水源地171處(詳見表9)。
表9 不同水源類型地表水水源地數量匯總表
地表水水源地類型 |
數量(處) |
比例(%) |
合計 |
171 |
100 |
河流型 |
135 |
78.95 |
湖泊型 |
0 |
0 |
水庫型 |
36 |
21.05 |
治理保護河流。全省有防洪任務的河段長度為
五、水土保持情況
土壤侵蝕。全省土壤侵蝕總面積201186.73平方公里(詳見表10)。
表10 不同侵蝕類型土壤侵蝕面積匯總表
土壤侵蝕類型 |
面積(平方公里) |
比例(%) |
合計 |
201186.73 |
100 |
水力侵蝕 |
76111.89 |
38 |
風力侵蝕 |
125074.84 |
62 |
全省水力侵蝕面積76111.89平方公里,按侵蝕強度分,輕度30263.11平方公里,中度25455.14平方公里,強烈12866.12平方公里,極強烈5406.67平方公里,劇烈2120.85平方公里。全省風力侵蝕面積125074.84平方公里,按侵蝕強度分,輕度24972.39平方公里,中度11279.80平方公里,強烈11325.03平方公里,極強烈33857.77平方公里,劇烈43639.85平方公里。
侵蝕溝道。全省西北黃土高原區侵蝕溝道268444條。
水土保持措施面積。全省水土保持措施面積為69938平方公里,其中:工程措施18936平方公里,植物措施46756平方公里,其他措施4246平方公里。
淤地壩。全省共有淤地壩1571座,淤地面積23.89平方公里,其中,庫容在50萬立方米~500萬立方米的骨干淤地壩551座,總庫容3.81億立方米。
六、水利行業能力建設情況
全省水利行政機關及其管理的企(事)業單位1238個,從業人員4.15萬人,其中:大專及以上學歷人員1.87萬人,高中(中專)及以下學歷人員2.28萬人。
全省鄉鎮水利管理單位464個,從業人員3439人,其中:具有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為1307人。
注釋:
[1] 本公報中數據均為初步匯總數。
[2] 工程規模、等級的劃分如下:
1.水庫:
大(1)型水庫:總庫容≥10億立方米;大(2)型水庫:1億立方米≤總庫容<10億立方米;中型水庫:0.1億立方米≤總庫容<1億立方米;小(1)型水庫:0.01億立方米≤總庫容<0.1億立方米;小(2)型水庫:0.001億立方米≤總庫容<0.01億立方米。
2.水電站:
大(1)型水電站:裝機容量≥120萬千瓦;大(2)型水電站:30萬千瓦≤裝機容量<120萬千瓦;中型水電站:5萬千瓦≤裝機容量<30萬千瓦;小(1)型水電站:1萬千瓦≤裝機容量<5萬千瓦;小(2)型水電站:裝機容量<1萬千瓦。
3.水閘:
大型水閘:過閘流量≥1000立方米/秒;中型水閘:100立方米/秒≤過閘流量<1000立方米/秒;小型水閘:過閘流量<100立方米/秒。
4.堤防:
1級:防洪(潮)[重現期(年)]≥100;2級:50≤防洪(潮)[重現期(年)]<100;3級:30≤防洪(潮)[重現期(年)]<50;4級:20≤防洪(潮)[重現期(年)]<30;5級:10≤防洪(潮)[重現期(年)]<20;5級以下:防洪(潮)[重現期(年)]<10;
5.泵站:
大型泵站:裝機流量≥50立方米/秒或裝機功率≥1萬千瓦;中型泵站:10立方米/秒≤裝機流量<50立方米/秒或0.1萬千瓦≤裝機功率<1萬千瓦;小型泵站:裝機流量<10立方米/秒或裝機功率<0.1萬千瓦。
[3]1公頃=15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