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編制依據及適用范圍
1.1 編制依據
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工程建設合同、設計文件、度汛技術要求、施工組織設計、水行政主管部門及防汛指揮機構要求等。
(本方案編制主要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水利建設項目稽察常見問題清單。2.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防洪標準GB 50201、水利水電工程等級劃分及洪水標準 SL 252、防汛儲備物資驗收標準 SL 297、防汛物資儲備定額編制規程 SL 298、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組織設計規范 SL 303、水利水電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術規程 SL 398、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導流設計規范 SL 623、水利水電工程圍堰設計規范 SL 645、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導則 SL 721、水電工程施工期防洪度汛報告編制規程 NB/T 10492、水電水利工程施工度汛風險評估規程 DL/T 5307。3.流域綜合規劃、流域防洪規劃等;4.設計文件及批文,施工合同、設計圖紙、度汛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或年度實施方案;5.水行政主管部門及防汛指揮機構對項目度汛的要求以及批準的防洪度汛預案等。)
1.2 適用范圍
有度汛任務的項目應當編制度汛方案。明確本方案涵蓋時段、覆蓋工程范圍;本工程與其他鄰近項目、流域防洪度汛的關系。
(度汛方案的編制可根據項目度汛具體情況,對本大綱編制內容進行增減;本方案適用時段應當充分考慮汛期相應的時間;覆蓋范圍主要包括工程本身范圍以及對工程域外可能影響范圍;并簡要說明本工程度汛方案對影響范圍內臨近項目可能產生的影響以及對所在河流度汛的影響。)
2.工程概述及度汛要求
2.1 基本情況
工程概況、規模、等級,洪水標準,施工營地等工程總體布置情況;涉及度汛的臨時建筑物等級、標準及布置;以及工程建設管理模式等。
(主要包括工程概況、工程地理位置、工程規模、等級劃分、洪水標準;工程主要建設內容和工程總布置情況;導流方案,以及圍堰、導流設施等主要度汛擋、泄水建筑物等級標準、布置及斷面形式;明確項目法人、施工、設計、監理、監測等單位管理機構以及代建制、全過程咨詢、工程總承包等管理模式及相互關系。)
2.2 水文地質
工程所在流域及河流的水文、氣象條件,以及工程范圍內汛期水位、流量關系;工程所在地地形、地質條件等。
(水文氣象包括汛期的氣溫、降雨、徑流、歷史洪水和設計洪水等;工程范圍內度汛擋水、泄水建筑物的水位流量關系;工程地形地質主要包括工程范圍內地形、地質條件描述,主要度汛擋水、泄水建筑物地質條件。)
2.3 工程面貌及度汛要求
本方案編制時與度汛相關的永久工程、臨時設施面貌情況及度汛對這些項目面貌的要求,度汛方式及度汛總體布置方案。
〔工程面貌主要包括:方案編制時永久性工程(主體工程和庫區移民、地質災害處理等專項工程)和臨時工程(施工區生活和生產營地、排水溝渠、供水和供電系統、道路運輸系統等)進度面貌;滿足度汛對項目進度要求、度汛方式(含分期)及度汛總體的安排。〕
3.度汛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組織機構
工程度汛組織機構的組成形式,組成單位、人員;成立各工作小組。
(項目法人和設計、施工、監理等參建單位組成的安全度汛組織機構,需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協調的也可將其列入;由相關單位人員組建“指揮辦公室、搶險救援、技術支撐、對外聯絡、后勤保障”等工作小組,并明確各工作小組負責人及成員。)
3.2 職責與責任
各單位的度汛職責及責任清單。
(明確本工程度汛責任清單;各單位應當承擔的度汛職責、各工作小組度汛職責和主要負責人的崗位職責。)
4.度汛保障
4.1 汛前工程進度
根據工程不同階段,為滿足度汛要求,在建工程及臨時設施在汛前應該完成的面貌安排及汛前應該完成的防護措施計劃。
〔汛前工程進度計劃應當充分考慮工程建設不同階段(如:截流前、圍堰擋水、堤防擋水、建筑物擋水、工程完工后竣工驗收前等不同階段)的特點與要求,工程度汛前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應當達到的進度要求;為保障工程安全度汛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應當做的防護措施;細化為實現進度及防護要求所需要的材料、設備、人員、資金使用等資源保障措施。〕
4.2 度汛資源保障
度汛物資、機械、設備清單,采購、保管與儲存;汛期綜合后勤保障,以及汛期值班及搶險人員及工作安排等。
(防洪度汛設備與材料等物資的采購、保管與儲存,數量及質量要滿足防汛物資儲備定額編制規程SL 298和防汛儲備物資驗收標準SL 297的要求;汛期電力供應及應急電源準備,常規與應急水源;醫療保障與救援方式;常規與應急通訊、內部相關單位之間及與地方政府及防汛、氣象、海洋、水文、國土等部門的聯絡渠道;正常交通與備用通道;綜合后勤保障、度汛經費保障等;防洪度汛值班安排,應急搶險隊伍組成、分工及汛期管理等。)
4.3 汛前檢查
對照度汛要求及標準,明確汛前對工程及防護措施進行驗收或檢查內容;各種環境、資源保障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要求。
〔檢查驗收內容、標準、參加單位(可邀請與防汛度汛相關的單位)、驗收時間、驗收成果以及遺留問題處理方式〕
4.4 汛期信息獲取
明確從水文、氣象等部門獲取汛期氣象信息及雨情、水情、汛情、工情、險情和預警信息及通報的方式和通信保障渠道。
(了解本區域雨情、水情測報站網布置情況;明確本工程汛期氣象信息、雨情、水情、汛情、工情、險情和預警信息及通報的獲取方式、聯系人和通訊聯絡方式,建立多渠道信息保障措施,確保及時準確獲取相關信息資料。)
4.5 汛期施工及工程調度
汛期施工部位或已建工程部位及度汛安全防護;根據雨水情實況和相關預測預報成果,工程范圍內擋水、泄水和排水等工程的度汛調度方案。
(保障汛期施工或已建工程部位采取的安全措施;根據不同氣象信息、雨情、水情、汛情、工情、險情,明確工程范圍內圍堰、導流設施、排水泵站等施工度汛工程的調度方案;明確需要水行政主管部門等調度域外工程度汛的要求。)
4.6 巡查監測及報告
施工現場雨情、水情、汛情、工情及險情等防汛情況巡查監測要求;對危及建筑物安全和其他安全度汛隱患檢查的內容、排查方式、治理的時限與頻次;度汛情況報告的主要內容、時限及報告程序、方式。
(明確工程范圍內度汛問題清單,開展常態化檢查的項目、內容及頻次,對相關數據的分析、內部及外部報告的要求等。)
4.7度汛風險處置
根據汛期施工部位或已建工程部位可能存在的風險,制定具體的搶險、疏散等風險控制和處置措施;當風險擴大時與應急預案的銜接程序。
(從值班級別、工程調度、加固加高防汛設施、人員救護、事故控制、現場恢復等方面制定處置措施。)
5.超標準洪水應急預案
5.1 風險識別及評估
對施工現場、營地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進行識別,評估其對工程本身及對周邊地區及上下游人民生命、財產、環境的影響。
〔應對工程范圍內可能發生超過本工程施工期設防標準的洪水、惡劣天氣、地質災害及潰壩、潰堰、基坑淹沒(管涌)、建筑物沖毀、設備故障、冰(排)凌等風險進行識別。〕
5.2 超標準洪水影響分析
對工程范圍內可能發生超過本工程施工期設防標準的洪水進行影響分析。
(根據工程具體情況,分析可能發生的超標準洪水時因本工程施工建設,使洪水特性發生了哪些改變,相關變化造成上游庫區、下游沿線河道周邊建筑物、設施等的影響范圍及應對措施等。)
5.3 應急響應與處置
根據超標準洪水的極端情況和引發險情的緊急程度,制定具體的搶險、人員轉移避險等風險控制應急處置措施;當風險擴大時與屬地應急搶險機構等上一級應急預案的銜接程序。
(根據預警從應急情況等級劃分、值班級別、工程調度、加固加高防汛設施、基坑沖水、人員轉移避險、人員救護、請求社會救援、事故控制、應急保障、現場恢復、響應調整與終止等方面制定應急響應和處置措施。)
6.預報預警與演練
6.1 預報預警
根據雨情、水情及洪水等信息,設置預報預警值,明確啟動應急處置措施條件;適時組織開展應急措施演練。
(根據工程所處位置的水位情況,不同的水位預報預警值,確定啟動應急處置的條件。)
6.2 應急演練
按照安全度汛方案,規范、安全、有序、節約開展應急演練,根據度汛具體情況適時開展專項演練。
(明確演練計劃、原則、范圍、流程,以及擬投入人員、物資、裝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