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甘肅應急
2024年7月2日,十四屆省政府第5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甘肅省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7月6日經省人民政府令第176號公布,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辦法》修訂的過程:省政府高度重視安全生產立法工作,將《辦法》列入2023年度立法計劃調研項目、2024年度立法計劃正式項目。2023年3月,省應急廳正式啟動《辦法》修訂調研工作,廣泛征求全省應急管理系統及相關部門執法人員、行政相對人意見;5月,在前期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對《辦法》進行修改,再次征求全省應急管理系統意見;10月,結合國家、全省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工作內容,參考山東、江西等省份制定出臺的規章,我們對《辦法》又進行修改完善,并再次征集修改意見建議。2024年4月,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4月中旬,根據工作實際和前期征求意見情況,赴蘭州新區、白銀市、定西市開展調研,通過實地察看、座談研討、網上收集相關資料等方式圍繞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經驗做法、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以及對《辦法》的修改意見建議開展相關工作,調研企業涉及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金屬冶煉、商貿等多個領域,調研行業主管部門涉及公安、民政、司法、住建、交通、文旅、市場監管等重點行業。《辦法》在修訂過程中及時有效銜接上位法相關規定,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開展了立法后評估工作,深入學習應急管理部、外省等省份先進的立法工作經驗,在充分聽取有關方面意見建議基礎上,反復修改完善,最終形成《辦法(修訂草案)》。